夏季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季节,这其中既有客观上如暴雨、高温等也有主观人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夏季高温因素导致安全隐患。由于夏季气温较高,人体新陈代谢加快,容易产生疲倦感。尤其在驾驶室里,因为空间比较窄小、空气循环不畅,相对气温更高,再加上路面反光刺眼,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极容易出现精神不振、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等疲劳反应,导致面对突发性的交通情况时,处理反应能力下降。同时,气温高,驾驶员的心理情绪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行车时容易急噪,鲁莽闯红灯、斗气争抢行道或干脆在禁止停车的路旁阴凉处停车,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存在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疲劳驾车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二)酒后驾车增多。夏季高温酷暑,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对清凉爽口的啤酒无法抵制诱惑,认为啤酒不同白酒,酒精度不高,喝上几瓶无关紧要,导致酒后驾车现象增多,由此埋下了交通事故隐患。
(三)货运车辆夜间超速、超载行驶现象严重。在夏季,人流、物流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道路环境、气候条件的影响,一些驾驶人因为怕白天开车太热,就趁着凌晨、晚上时间段多拉快跑。认为晚上和凌晨气温相对下降,车辆跑起来比白天要舒服;可以避免和减少因车辆超载气温过高引发的爆胎损失,错开交警上班时间,晚上和凌晨有所松懈,在一定程度上可逃避处罚。而一些货车驾驶员认为自己驾驶的车高档、且安全性能特别好,开起车肆无忌惮,随意超速。
(四)恶劣天气多。夏季多雨天,常常一场雨就下好几天,或是夜里下一场雷雨是常有的事,这就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不便,特别是汽车驾驶人,雨天路滑,高速驾驶汽车制动就会变差,很容易导致追尾事件的发生。
夏季多发性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对策
(一)预防疲劳驾驶入人心。交管部门应以收费站、加油站等宣传据点,联合相关单位,力所能及地为驾驶员提供茶水、休息场所等服务,以缓解驾驶员长时间驾车所带来的疲惫。此外,还应充分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图片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疲劳驾驶的预防技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引起高度警觉,能够互相监督,确实增强驾驶员对疲劳驾驶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疲劳驾驶。
(二)加强夏季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社会参与,多渠道宣传酒后禁驾。富宁县交警大队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强力支持和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全面动员开展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宣传教育活动。主动深入到涉酒场所,向其酒店、餐饮负责人传达酒后驾车的危害,并粘贴温馨提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将其摆放在显眼的过道和大厅醒目位置。借助新闻媒体这一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拓宽宣传面:在电视上定时插播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在报纸上设立酒后驾车曝光专栏,在广播电台对典型的酒后驾驶违法典型事例进行剖析,把“酒后禁驾”意识融入每个市民的心中。
(三)加大夜间安全管理、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由于夏季夜间环境的特殊性,伤亡事故往往多发,在夏季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要投入更多的警力和精力,对违法行为突出路段、危险复杂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弯道路口等点、段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夜间各类交通安全设施能够看得见、用得着。适时开展专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证的扣证,该拘留的拘留,处罚的同时要作到违法行为未得到纠正的不放过,违法当事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通过严管重罚使夏季交通违法行为真正得到有效控制,改善夏季交通环境。
(四)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教活动。针对恶劣天气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提高驾驶人思想重视程度,防止侥幸、松懈思想。配合气象台宣传夏季天气特点,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适当休息,高温时段防止外出,出车前注意检查车况,对出现恶劣天气时,交警部门可以采取在路面巡逻过程中喊话提示等措施,提醒驾驶人减速行驶、安全驾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快速出警,勘查现场,及时疏导交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