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动前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按规定加注。
2、通电出现报警时,禁止启动发动机,必须查清报警原因,解除报警方可启动发动机。
3、档位手柄置于空档,紧急停止按钮复位,发动机方可启动。
4、吊具上禁止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站人、提升人。
5、禁止在货物提升的位置运输货物(这样会有翻车的危险)。所有运输都要在货物处于运输的位置(臂架缩到最短/臂架仰角约35°)上进行。
6、驾驶员必须根据载货的特性、视野情况、场地和路面的状况来确定行驶速度。
7、吊运不大于40t货物时,行驶速度不能大于12km/h,吊运大于40t货物时,行驶速度不能大于8km/h。严禁超载!
8、转弯时驾驶员要避免全力加速或紧急制动。带负载时转弯速度不能大于5km/h,以避免产生横向滑移现象或发生翻车的事故。
9、行车时禁止使用驻车制动(紧急情况除外)。在已经两次用于紧急制动后,必须更换制动衬块。如果驻车制动已机械脱开,必须重新调整好,使其具有良好的驻车制动功能。
10、当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请迅速操作臂架缩回,按下停止按钮,使发动机熄火,所有动作停止。操作应急下降时,必须先收臂到最短位置后俯仰下降。
11、出现前倾翻报警时,必须立即将臂架缩回至最短位置,同时禁止驱动机器。
12、停止作业时,应将臂架回收到最低位置,使设备处于最安全状态。
13、正面吊上安装的任何安全设施不能正常工作,不允许操作设备(前照灯、后视镜、吊具工作指示灯、倒车蜂鸣器等;正面吊的制动、转向器、操作手柄等设施有故障;相关主要控制元器件出现故障或已损坏而出现报警;左右俯仰阀块处压力传感器、长度角度传感器、正面吊的液压零部件、管路存在较大渗漏。胶管、阀块接合面、插装阀、管接头等)。
14、正面吊的紧固件有明显松动和相对滑移禁止操作设备(前后桥压板螺栓、驱动桥连接螺栓、传动轴连接螺栓、发动机及变矩器减震垫连接螺栓等)。
15、冬季或环境温度偏低时,启动发动机后,注意怠速热车3-5min。
16、正面吊使用的油液不同标号及型号严禁混加,同时任何油液严禁加注过量。
17、每次使用前检查前后轮气压及压板螺栓紧固情况(力矩45KG.M)。
18、离开驾驶室之前,一定要将驻车制动置于“ON”位置。 拔掉点火钥匙,锁闭车门。
19、禁止在控制模块(电脑板)附近对机器施焊维修,以免损坏模块,并应切断总电源。
20、周期性的对轮辋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有裂纹、磨损严重、损坏和严重锈蚀的部件。
21、气压保持在1.0±0.01MPa,所有轮胎气压正常,每50小时检查轮子螺母紧度。禁止充气不足行车。
22、将总电源开关合上,顺时针方向将启动钥匙开关向前拧动一档,即给控制电路送上电源,随后显示器立即启动。 通电检查各保险有无熔断现象,电路有无异常。
23、顺时针方向把启动钥匙开关拧动,保持3-5s,发动机启动,随后松开手。如发动机启动后有异常立即旋转钥匙开关停机(或紧急熄火按钮)。如发动机不能起动,要等1min后再起动,连续三次起动不成功,要查明原因。
24、起动后应怠速运转一段时间,注意观察各仪表工作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查明原因,严禁空载高速运转。注意:在发动机水温上升到60℃之前,切勿突然加速运行和满负荷运行。
25、整车行驶发动机启动后,按下驻车翘板开关,松开整机驻车制动(仪表驻车指示灯灭),操作方向机上的档位手柄则可前行或后退。
26、行驶过程中勿操作臂架或吊具动作(缓慢挪车除外)。
27、场内行驶最好将臂架收缩至最短位置,俯仰至35°(吊箱作业除外)。
28、严禁将驾驶室前移,操作正面吊行走。
29、负载行驶时考虑到必须顾及多方因素(路面、集装箱),行驶速度不宜过快,同时行驶过程中请勿操作臂架及吊具动作。
30、换向前必须停车,车停稳后才可进行换向。
31、停机时最好将档位手柄置于空档位置,并驻车。当车辆在斜坡上运行时,严禁使用空档滑行。
32、行驶速度大于12km/h时,请勿使用驻车制动。
33、无论是否吊重,高速行驶时禁止急刹车(紧急情况除外)。
34、若出现臂架动作与指令不符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可先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使臂架缩回并下降至安全位置。
35、从臂架垂直上升运动切换到垂直下降运动,中间必须松开手柄停顿2-3s。
36、在操作过程中,遇有险情,可快速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或者拧动启动钥匙开关使发动机熄火,停止所有的动作。
37、在进行各种操作及走行时,要同时观察红黄绿灯、电子监视器、倒车显示器,使动作准确可靠。
38、对发动机线束进行经常检查,有油污及时进行清洁。
39、停机前因在怠速下运转2-3分钟,方准熄火停机,避免损坏发动机增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