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组织结构的弹性法则是指煤矿企业在保证煤矿企业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组织结构的可变度,即满足其主要生产任务、安全管理和基本政治路线不变的情况下其组织结构内部人员变换的可行性大小。
煤矿企业组织结构在弹性法则上和其他企业有着明显的区别。现在大家对煤矿企业组织结构的认识基本上是煤矿企业只要保证三大目标实现即可。即安全无重大事故,生产完成任务,基本路线无错误。在此基础上允许煤矿企业组织结构作较大调整和变动。这样就简化了用人的程序,也就避免了很多称职和不称职的讨论。事实上这样造成了中国管理走上现代化的同时煤矿企业的管理却在相对的落后,中国很多煤炭企业尤其是时近两年的事故企业老是在没解决好企业组织内部矛盾的时候谈其他的管理形式,人本管理在煤矿企业喊得很响但是真正要做到干群一心同心同德的地步,中国煤炭管理却是任重而道远。此外,细节管理理念在中国煤矿企业也基本上是得不到很好的落实,王家岭出事后笔者对2008年~2010年的各大事故企业组织结构作了下粗略的分析,发现这些出事企业大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组织结构弹性过大,而且事故煤矿企业的领导还误解了弹性法则,普遍认为在满足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煤矿组织结构是可以大幅度甚至是随意变动的,这样明显就置安全管理不管。而即使把安全管理纳入弹性法则的鹤岗煤矿,其对弹性法则把握也是不到位的,因为如果一个企业组织结构在保证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变动太大或者是太随意,由于刚上任的领导对新工作的陌生或者有些领导甚至是跨专业调用这样势必为煤矿企业的将来埋下安全隐患,有道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有尽量确保每个组织内部人员变动属安全调用(安全调用:调用后能很好地接手工作并能在此所事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优势促进企业正常运转),保证企业组织结构大体框架组织结构不出现断链或不能衔接不能称职的现象。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上来谈人本管理。
所以煤炭企业组织结构的弹性法则弹性法则的把握是门艺术,用的好则即可以优化管理省事省心,用的不好则等于为煤矿企业的将来埋下定时炸弹。惟愿各位煤矿领导慎思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