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意识、人员素质较差、安全管理不到位,建筑施工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探讨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实施程序、监理工作方法。
关健词: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1前言建筑工程施工一直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据统计,建筑工程施工事故率在各产业系统中仅次于矿山居第二位,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关系到千家万户身心健康,涉及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范围广多样、复杂等特点。尤其在建筑生产中存在着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且多为露天、高空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较差等特点,不安全的因素随着工程的发展不断变化,规律性差,隐患较多,所以不应忽视建筑施工中对安全的控制,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强安全管理。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提出了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以及相关法则。明确了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3大职责:审核查验职责、安全检查职责和督促整改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有效手段。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现状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是“行政执法、企业管理、法人负责、职工守纪、群众监督”,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宏观管理,督促,而施工现场安全主要靠承包商的微观管理,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只看工程质量好坏和工程进度的快慢。不为承包商提供安全施工环境,承包商对此无法解决,有意见也不敢说出来,处在无奈之中。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流于形式,每年也就是开两次安全会,发发文件,要不就是组织两次工地大检查。对于工地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只观表面现象,不可能样样监督到位,事事落实到底。
企业负责人以经济效益为重,对安全工作只喊口号,不见行动;上级检查做做样子,检查团一走,按部就班;敷衍搪塞,小的安全隐患不在乎,待酿成大祸后才后悔莫及。
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由企业的领导说了算,随意性很大。有的不设机构,只有兼职,人员数量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
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企业的自主行为,管理人员没有进行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工作中处处看领导的意愿办事,对实际问题该如何处理无应对措施,管理力度不大。安全管理人员的一切利益都与企业挂钩,现在的安全管理规定中,对于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的,不管大小都要进行处罚,对企业的全体员工都有影响。如出现安全事故,从企业领导到普通职工,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不报,怕自己的利益受损。
工程监理单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未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
不少的监理单位还缺乏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效果不好,使得施工事故时有发生。
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3建筑安全监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监理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身上,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合作,做到监理施工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单位的监理目标,纳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人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因此,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对经济建设负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并根据工作的需要,不断丰富、完善、规范,使其更具有可行性的可操作性,以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