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逻辑学概述
1.1安全逻辑学的定义
我们历经数年艰辛创建了安全逻辑学新型学科,并出版了著作——《安全逻辑学》,填补了本学科国内空白。
运用逻辑学原理研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所形成的专门学科叫安全逻辑学。安全逻辑学是用普通逻辑学的原理来研究安全问题所涉及的思维形式结构、逻辑思维基本规律以及认识和使用现实简单逻辑方法的逻辑学,安全逻辑学是一门新型的应用逻辑学,安全逻辑学是应用逻辑学的分支学科。
1.2安全逻辑学研究对象
安全逻辑学研究的对象与逻辑学研究对象是一致的。安全逻辑学作为一门应用逻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人的思维,着重研究与安全问题有关的人的思维形式结构及其思维规律。
1.2.1安全逻辑学要研究思维形式结构
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来反映客观事物的过程,理性认识就是形成概念、作出判断,进行推理的过程,因此人们通常把概念、判断、推理叫作思维形式。
思维是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的对立统一,思维内容是反映在意识中的客观事物。例如关键装置、重大事故隐患、特大事故、事故预案等现象,都可以成为人们思维的对象,反映到头脑中的客观事物就是人们思维的内容。
任何具体思维都反映一定的思维对象。例如数学是以数量和图形这些特定对象作为思维内容的;企业安全管理是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开展综合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管理、不断整治事故隐患,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度,纠正职工不安全行为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推行HSE(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安全管理等作为思维内容的。
那么什么是思维的形式结构呢?
思维形式结构是思维形式自身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亦是思维中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因素。为了说明什么是思维形式结构,下面举三个判断实例。
a.一切安全知识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
b.一切工伤事故都是不幸的。
c.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三个判断的具体思维内容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前后两部分内容间的联系方法是相同的,都运用了“一切……都是……”这种具体的思维形式。上述各个判断前面部分是思维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可以把这种相同的联系方式概括成一个公式;一切都是P。
S表示反映思维对象的概念,P表示反映思维对象属性的概念,S、P代表的思维内容是可变的,称之为逻辑变项。“一切……都是……”其逻辑含义是确定不变的,称之为逻辑常项。
1.2.2安全逻辑学要研究逻辑思维基本规律
为了使思维形式结构能保证正确的联系,充分认识给定系统中的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人们在研究思维形式结构时,还必须研究在思维形式结构中起作用的一系列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主要是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遵循这些基本规律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安全逻辑学就是要研究安全工作中人们思维的基本规律,正确探索系统事故规律性,并有效制订系统安全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