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整改目的
对风险评价、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二、整改内容
对于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现场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按照国家的“四定”(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的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1.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提出
(1)下列人员有提出隐患整改方案的法定责任:生产现场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生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
(2)下列人员提出整改方案时,企业安全部门应予以受理:政府安监部门,安全事务公司,同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2.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受理
(1)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事故隐患整改建议书,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排企业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审查通过。
3.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
(1)确定隐患整改项目方案执行负责人,确定投入资金及时到位,确定完成日期。
(2)安排采购人员按质、按量、按期采购整改所需物资。
(3)安排整改人员执行整改方案。
(4)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够,需要外聘工程技术队支持。
(5)整改过程中安全部门应经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前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施工竣工的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
4、整改项目的验收
(1)组成整改项目验收小组。
(2)按国家“三同时”及相关要求编制验收方案。
(3)验收小组现场验收。
(4)对于验收中不同意见即使是极个别人的不同意见也需要记录在案。
(5)项目多数人表决通过。
(6)按照法定要求出具验收意见书。
(7)项目完成后按规定期限要求合格通过后,记录在案。
四、重大隐患整改
(一)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的提出
1、方案提出人员: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政府部门和安全事务公司以及其它相关人员。
2、方案受理
(1)由企业安全部门接收隐患整改方案建议书,并报告企业负责人。
(2)委托国家、省市专业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
3、方案落实
(1)确定整改项目负责人,确定整改小组。
(2)按照国家“四定” (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的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4)对物质、技术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有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整改过程中安全部门应经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前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并记录在案。
4、项目验收
(1)组成项目验收小组。
(4)对于验收中即使是极个别人的不同意见也需要记录在案。
(7)项目完成后按国家规定期限运行合格通过,并记录在案。
(8)验收报告按法定程序交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五、整改评价
1、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评价由本企业组成评价小组进行评价。
2、重大隐患整改项目评价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事务公司进行评价。
六、奖惩
(一)一般整改项目由企业执行奖惩。
(二)重大项目由政府主管部门执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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