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
(7)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