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项目监理部必须履行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三、监理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以科学数据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四、除收取监理合同约定的酬金外,个人不得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施工单位的盈利分成或补贴等。
五、在处理各方面的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场。
六、不允许泄露自己所监理的工作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论文时,须取得业主同意。
七、虚心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准则
一、热爱公司,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加强品德修养。
二、服从管理、加强协作,积极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责任心强,高效优质地完成每项工作。
四、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向社会和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必须仪表整洁、端庄、大方、得体。语言文明,用词准确、清晰
七、举止大方,行为得体,不得无事干扰别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做有违职业道德、纪律的事。
八、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