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制的健全和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设置障碍、拒绝、阻挠甚至暴力抗拒安全生产检查,致使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的现象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忽悠”安全生产检查人员现象的抬头: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来了,只捡好的亮相,问题部位、隐患之点逃避检查,或是将要检查的部分提前做些手脚,伪装的伪装,隐藏的隐藏,让检查人员查不出问题;在向检查人员汇报工作时,常会拍胸脯“打保票”:“没问题!”。是真的没有一点问题吗?不可否认,有的单位安全工作抓得扎实,确实没有问题。然而,更多的是安全问题不少,却视若无睹。
近年来,有的安全事故就是上级的安全检查组前脚走,后面就发生了重大事故。那么,作为安全检查人员,应该怎样做才能防止被“忽悠”呢?
一是提高自身的安全检查能力。安全检查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制性、技术性和专业性,随着安监工作形势的发展,原有法律法规体系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新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出台,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工作中加强学习,通过参加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形式,提高安全检查的能力,努力做到研究问题有深度,执法检查有力度,处理问题有尺度,工作效率有速度,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不要被事物的表象迷惑,要多动脑、多动腿,养成深入思考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的习惯,看到实质性的问题。
二是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要让企业负责人明白: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是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以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人的认知能力也是有局限的,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不可能什么事情都知道,什么事情都懂,尤其是安全生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就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指导,只有让安监人员进行全面地检查,才能找出潜在的问题,及时消除隐藏的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作为企业切不可违疾忌医,越是怕查出问题,越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终究吃亏的还是企业自己。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不应该拒绝监管部门所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至少应当予以配合,甚至是主动请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帮助查出隐患,制定出整改措施,以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改变检查的方式方法。我们目前常用的检查方法是常规检查:检查前下发一个通知,到了约定的时间,到单位后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查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企业该准备的全准备好了,很难检查出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检查前不打招呼、不通知,到了被检查单位后,直接到问题部位、隐患之点检查,使被检查的单位来不及提前做手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检查出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