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记录表》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火灾隐患抄告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防火巡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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