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1.1火灾能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灾难,必须将火灾事故源消灭在萌芽中.根据莲麓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源,特制定《火灾事故危险源的防范安全措施》适用莲麓工程建设施工。
2、火灾的安全组织措施
2.1项目部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火灾危险源的预控工作。行政正职不在时由主管安全的副职负责,并制定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项目部(作业队)、科室和班组领导,各自担负自己作业面的火灾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工作。当正职不在时,由副职负责,并层层签订防火区域责任制。
2.3项目部都应建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30%。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消防演练。
3、火灾的安全管理措施
3.1在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明确的消防设备配置图表,还应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3.2永久消防设备应制定定期试验方案,永久和临时消防设备应定期清扫和维护,保证清洁完好。
3.3各施工单位人员必须进行全员消防知识培训。会使用灭火器会自救逃生。义务消防队员还应会使用消防水灭火。
3.4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应悬挂严禁烟火的标示牌。
3.5严禁在施工现场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在施工现场只允许当天的存量。
3.6包装箱板、塑料纸和可燃杂物应每天清除。
3.7易发生毒气泄漏或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配备10-20具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
4、火灾的安全措施
4.1动火适用范围:
凡在莲麓工程施工区内易发生火灾的动火的作业。
4.2明火控制安全措施:
(1)易燃易爆场所电焊、氧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动火点应与易燃和可燃物严格隔离,至少应保持5m以上距离,当距离达不到5m以上时,应采用防火隔板和防火布隔离。
(2)在动火作业区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少于两瓶。
(3)重要的动火作业区应派专人监护火源,特别是上层动火作业,层有可燃物时,应先洒水湿润,作业期间设专人防护。
(4)动火作业完成后应检查有无遗留火源,半小时后还应检查一次现场无遗留火种方能办理消动火作业证手续。
(5)氧气瓶与乙炔瓶在室内外不得小于5m距离。
(6)氧气、乙炔瓶和管子每天应检查完好,不漏气,防止回火。
(7)施工现场不允许任何人用明火取暖。
(8)加强暖棚法施工过程监控,避免火灾发生。
4.3电气及易燃物火灾危险源的安全措施
(1)所有施工用电源盘柜必须铁制,并接地良好,开关和刀闸绝缘合格,柜门应关闭好,并标明有责任的标示牌。
(2)所有电动工具绝缘良好,不合格的电动工器具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用电源线(电焊线、加温线、照明线等的电缆线)绝缘良好,无短路接地,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并要求线路敷设整齐,经过通道处应加以保护。
(4)电源盘柜露天或洞室配置时间,应在盘柜上方加装防雨棚。
(5)施工现场不允许用典钨灯和大灯泡(200瓦以上)取暖,典钨灯和大灯泡(200瓦以上)用于照明时离地不得小于2.5m,离周围物品不得小于2m。
(6)电源盘柜上所接负荷必须接在漏电保护器下方,负载容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接头金属裸露处必须用绝缘布包扎好。
(7)由于电气设施引起火灾时,首先断开电源开关。
(8)当工作停止时应断开其施工电源,做到人离电停。
4.4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熔剂清洗设备时应规划清洗区,在清洗区内严禁与明火作业同时进行,并挂严禁烟火标示牌;在清洗区内应配备不少于两瓶灭火器和防火砂。
4.5设备喷漆、刷漆作业时,严禁在喷、刷漆区内明火作业同时进行,并挂严禁烟火标示牌;在喷、刷漆区域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瓶,室内作业要及时通风换气。
5、火灾发生后的抢救措施
5.1火灾发生后,现场的施工人员、值班保卫人员应立即组织自救并报告单位领导,同时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救援,单位迅速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保告时间、地点、保种物质着火。
5.2组织义务消防队迅速投入灭火战斗,配合消防部门扑灭火灾。火灾有蔓延趋势果断采取隔离措施,控制火灾扩大。
5.3保护现场,尽最后大努力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5.4事故责任单位在24小时内将火灾事故书面报告上级。火灾事故发生初步原因、经过、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5.5消防突击队最后清理火灾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时更换使用过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