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纤维是以石油、天然气、煤、石灰石及某些农副产品等天然资源为原料,经过化学合成与机械加工而制得的纤维,现已广泛应用于纺织各行业。合成纤维的种类很多,主要有:涤纶、锦纶、腈纶、维纶、丙纶(聚丙烯纤维)、氯纶等。
合成纤维的生产一般经历三大过程,即制备单体、制取高聚物和纺丝加工。制备单体是通过各种方法将乙烯、丙烯、苯、二甲苯等基本有机原料制成符合聚合规格的单体中间原料。制取高聚物是将各种单体通过各种聚合方法聚合或缩聚成高聚物。纺丝加工即是把高聚物熔融或制成纺丝原液,进而加工纺成纤维。合成纤维的生产既具有化工生产性质又具有纺织加工的特征,而且原料,成品大都是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生产过程工艺也存在较复杂的化学反应,如果出现操作失误、控制失调,则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做好合成纤维生产的防火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一、合成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合成纤维虽然种类较多,但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却极为相似,都属于易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生产。一方面,其原材料、中间体、催化剂、成品大多是易燃易爆物品;另一方面,生产过程又多是在高温、高压状态下进行,稍有不慎就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特别是各种单体的生产及聚合过程基本上都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生产。
(一)物料具有火灾危险性。合成纤维所采用的原料、单体和成品基本上都是易燃或可燃的化学物品。如生产锦纶所使用的苯、环乙烷、氢等原料;生产涤纶所采用的乙烯、萘、甲醇等原料;生产腈纶利用的乙炔、丙烯、丙烯腈等原料;生产维纶使用的乙烯、乙醛等原料都属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其爆炸下限低、火灾危险性大,而且极易挥发和扩散。大多数原料、单体和合成纤维成品还具有易产生静电的特性,特别是吸湿性很低的涤纶、腈纶等,在常压下的质量比电阻在1013Ω·g/cm^2以上,因而受到摩擦时会产生静电,有时静电压可达上千伏,如与橡胶摩擦后的电位,涤纶为1025伏,锦纶为1050伏,腈纶为960伏,因此在物料的输送、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极易发生静电火花引燃的火灾事故。
(二)生产操作过程具有火灾危险性。合成纤维生产操作都是以反应过程为主,其中氧化反应、聚合反应等都属于放热的化学反应,如果操作不当,造成超温超压,则有造成设备爆炸甚至系统性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由于生产工艺要求,有的需在高温下操作,有的需在高压下操作,有的需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反应,也有的如丙烯氨氧化制丙烯腈,需在接近爆炸极限的条件下操作,有的需在自燃点温度以上进行加工处理等等。危险操作条件给操作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如果出现加料错误、配料比例失当、仪表失灵、控温控压疏忽等操作失误,或突然出现停水、停电、搅拌和冷却中断等异常情况,就有导致火灾或爆炸的危险。
(三)设备具有腐蚀、泄漏危险性。由于合成纤维生产使用的酸、碱等物料较多,对生产设备、管道具有较强的腐蚀性,有的还需在高温或高压条件下反应,因而存在腐蚀破漏或强度下降的可能性,为发生火灾或爆炸创造了条件。
(四)运转、检修中存在多种点火源。合成纤维生产中存在着加热炉、裂解炉、加热夹套或浴锅、电加热等生产采用的火源、检修时的动火、铁器、机械的摩擦与撞击、人为明火、吸烟烟蒂等,这些火源如控制管理不当,就会成为引燃的点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