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内容:
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荐言献策。
2、炮员是现场放炮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抓好“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严格按放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一切违章放炮。
4、严格执行火工物品材料的领退制度和管理制度,以及“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放炮员必须妥善保管放炮工具,严禁将放炮工具转交他人。
6、放炮员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等操作,严禁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明电放炮,正确处理瞎炮。
7、必须认真严格交接班制,将本班存在和余留问题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8、如放炮员不认真负责,而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者按100-400元/次处罚并扣发当天工资,且追究一切责任。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放炮员各存一份。
三、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从2012年10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为2012年10月26日~2013年1月31日止。
矿长(签字): 放炮员(签字):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