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为保证本公司建设施工过程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xxx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建设和施工双方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总 则
施工方在项目工程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各阶段中,都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施工现场所在地的相关法规、法令。且必须做到“三提前”、“四同时”。即“三通一平”前,提前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提前做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提前做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方案;进驻施工现场的同时,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同时进入,安全生产方案措施同时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同时实施。
第一条、责任与目标
1.上报等级事故及责任事故为零;
2.从业人员(企内、企外)事故死亡人数、重伤人数为零;
3.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为零;
4.全面完成新疆公司的维修、改造、施工任务
5.“我要安全”主题活动验收达标。
第二条、安全生产
1、施工方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矛盾的行业规定、规范。
2、施工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如施工建设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设计,应即刻向建设方、监理方和设计方提出,得到书面确认更改后方可按更改后的设计施工。
3、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进行施工。
4、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设立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制度、本建设项目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工程平面图”、“安全管理牌”、“消防示意牌”、“环境保护牌”。
5、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健全临时性消防设施。
第三条、环境保护
1、施工方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施工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制订的相应环境保护法案、条例等,及其它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矛盾的行业规定、规范。
2、施工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做好对施工所在地水源、土地、树木、农田的保护工作,不得破坏。
3、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的“三废”排放标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垃圾并拉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四条、监督检查
1、对第一条、第二条中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定,施工方应自觉遵守,自觉落实检查。施工方安全环保机构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检查落实。检查工作应有详细记录。
2、地方政府劳动、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建设方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监理等相关部门均有权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相关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施工方应按要求做出整改。
第五条、责任划分
1、施工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设计施工,严格遵守本责任书的安全、环保要求。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设备、物资安全环保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2、建设方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向施工方提出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要求,否则,建设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第六条、处罚
工程建设中所发生的安全、环保等事故的处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效期
本责任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为止。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单位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法人代表:
公章 公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