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清洁文明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生产施工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法证书。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率达100%。
六、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生产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七 、制定对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监督和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自我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生产施工安全管理档案、台账。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贵州协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