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就机关作风建设,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强化服务。开展“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和企业进行主动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就制度建设、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现场服务。
2.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全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维护正常生产安全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转变作风。实行包保责任制,对职业卫生监管等重点工作进行结对帮建;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相互推诿、搪塞、应付的不良作风。完善局机关岗位考核责任制,落实目标执行责任。
4.提高效率。推行政务公开,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政策、信息、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精简审批事项流程,符合条件的,用最快、最短的时间办结;对涉及科室、单位较多的审批项目,实行重大项目会审制,缩短审批周期。
5.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中央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加强廉政教育,严肃安监系统“十不准”等规定,利用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排查治理各类问题,树立安监良好形象。
6.强化监督。随时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认真对待,有报必查,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证情况,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以上服务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452-7033119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