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吊车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根据双方共同协商, 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签订 时间1年,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租用吊车申请,并提供所吊运物件安装的时间、地点、形状、尺寸、重量、调运安装距离及吊车站位等细节情况。
2. 甲方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具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3. 晚间施工甲方负责提供足够的照明。
4.调运安装时,甲方应派出相关负责人到场。
5. 甲方负责调运、安装过程中施工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1.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情况和吊装物件的各项技术参数,派出专业人员和专职吊车司机到现场勘查,使用符合规格的吊车。如果乙方使用的吊车起重性能因比上述吊车的起重性能低而引发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对所提供吊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各种保险、限位齐全有效。大型吊车由专职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设专职人员指挥。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提供能吊装单根构件重量的合格吊索具、卸甲等,并提供吊索具和卸甲等设备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因吊索具、卸甲等设施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自方车辆在场外道路上安全驾驶负责。
5.乙方对自方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安全负责。如因碰撞、碾压现场人或物,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租赁资质和营业执照、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必须带好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合格安全带,听从甲方等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遇特殊意外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但不得盲目蛮干,必要时请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拿出合理的方案后再行施工。
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发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2013年01月01日 2011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