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1、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科学、有效和快速地处理乳山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乳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乳山市电力设备、设施,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影响较大的供电中断、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
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乳山市电力系统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快速反应。处置电力突发事件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恢复快。
2、先期处置。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态扩大,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3、统一指挥。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由乳山市电力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相应基层单位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工作。
4、 协同配合。电力系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到农林、交通、公安、市政等多个方面,有关部门应在乳山市电力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1、设立乳山市电力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处理电力系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经贸局、电业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和市电业总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电力系统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指挥、领导乳山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抢险及应急处置工作;
(4)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和重大应急决策;
(5)负责督促各基层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设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6)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7)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事件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恢复以及负责新闻发布。
3、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情况,提请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各应急工作组实施;
(3)监督应急抢修、抢险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市电业总公司成立专业抢修队伍,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电力事故抢修。
(二)电网调度机构
1、乳山市电力突发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中心设在市电网地调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是电力事故处置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事故处置。
2、电网调度机构在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主要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事件现象判断其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为指挥部提供正确的信息;
(2)正确执行上级调度指令实施乳山电网的调度控制;
(3)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置,控制影响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5)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6)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三、应急分级
乳山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电网停电范围和影响严重程度,分为特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二个等级。
(一)特大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突发事件:
1、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全市减负荷损失40%及以上(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电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计在内)的停电事故;
2、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件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1、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全市减负荷损失20%及以上至40%(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电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计在内)的停电事故;
2、一次事故死亡1-2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5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
1、当乳山市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启动事故处置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故障情况、事件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等,对突发事件做出初步判断,提出进入应急状态的意见,报告指挥部。
3、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研究决定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相关专业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部在研究决定进入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接受上级的领导和指示,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二)电网突发事件应急控制
1、在乳山市电力系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指挥部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控制措施,专业抢修队伍进入抢险预备状态。
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电网调度机构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指挥部应及时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企业应严格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
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保证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县区电网、解列地方电厂并网发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电网运行、并网电厂用户自备变电站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置。
(三)事故抢险
乳山市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电力突发事件时,各专业抢修队伍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物资、器材,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并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按规定程序请求军队给予援助。
(四)电网恢复
1、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快安全、快速、有效的恢复电网供电,必要时由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实施《乳山电网黑启动方案》。
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电厂和仍能保持热态启动能力机组的厂用电源。对于有自启动能力的地方电厂,应根据情况自行启动发电机组。
3、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要防止发生过电压,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停电。
4、在对停电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按照先后次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区域、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5、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厂应严格按照电网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五)应急救援
乳山市电力系统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需要,指挥部可请求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应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公共突发事件时,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参入应急救援与处置,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调用发电车、移动式发电机等,最大限度地解决应急救援工作对电力供应的需求。
(六)新闻发布
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指挥部应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通报主要公共媒体,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指挥部应根据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进行通报。
(七)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区域、重要用户负荷全部恢复;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处置。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市电业总公司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从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反事故措施,从根本上保证设备、设施、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安全、稳定和灵敏可靠。
2、构建覆盖全市电力系统生产全过程的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抢险方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快速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1)电网调度机构应制定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处置预案、《乳山市电网黑启动方案》;定期修订《乳山市电网运行方式》,贯彻落实乳山电网典型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措施和保重要负荷的方案;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方式和季节性特点,适时调整迎峰度夏、重大节假日运行方式,并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2)供电单位应根据管辖范围,建立各类电网设备故障、变电站防汛、防震和消防等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主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故障事故以及遭受外力破坏等造成大面积停电的抢修预案。
(3)电厂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方案和保厂用电措施。按照电网调度机构要求积极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落实电网事故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
(4)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部门,根据《乳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保证各自的应急方案与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效衔接。
3、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4、指挥部应定期组织电力生产、运行管理、科技进步等各方面人员,调研和检查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整改。
5、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建设电力系统事故预警、电网事故信息处理和灾变防治系统。
(二)资金、物资和车辆保障
1、供电公司根据电网、设备、设施规模和现状,结合大修更改和运行维护安排必要的资金,配备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2、市电业总公司所属的设备管理维护单位应针对设备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抢修和备品配件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备品配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管理以及事故抢修和发电车的准备工作,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在可用状态。根据日常车辆调度和生产用车的特点,制定紧急情况下的车辆调度管理办法,保证应急体系启动后各有关方面的指挥、抢险用车。
3、必要时由指挥部统一组织调用其他特种车辆、抢险物资给予支援。
(三)人员组织保障
1、市电业总公司结合应急工作需要,组织电力生产、管理、科技进步等各方面人员,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突发事件的类别,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地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
3、各单位应根据应急保障体系的要求,确定各自管辖设备、专业的抢险队伍和应急人员名单,定期审查、调整,保证队伍健全。
4、加强全社会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5、在特殊情况下,由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设备等力量参加应急救援。
六、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与应急评估
1、发生大面积停电、造成重大影响等突发事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对事件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改进措施
1、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电力生产、运行、科研等有关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2、设备故障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应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故障所做的技术分析以及各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开展技术交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事故抢修等的保障体系,提高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电力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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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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