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旅游局以及省、市有关安全规定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事故处理移交时间界定
(一)范围
1、因运载游客的交通运输工具(火车、汽车、出租汽车、游船、游艇、索道、电梯等)出现意外,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死亡的事故;
2、因住宿、游览、娱乐、餐饮、购物场所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游客伤害的;
3、因社会治安因素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
4、因风暴、山体滑坡、洪水、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造成危及游客生命安全和影响游客行程的;
5、因旅游景区(点)及其他设施设备问题或管理失当,造成游客秩序严重混乱的;
6、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二)等级划分
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
在1万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
在1万至10万(含1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旅游者死亡3-9人或旅游者重
伤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0万至100万(含10万)元
者;旅游住宿、交通、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他
恶性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旅游者死亡10人以上,或经
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四、针对以上事故、事件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及时上报的原则:发生上述事故、事件后,事发地的单位要向市假日办(黄金周期间)或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及时报告;重大、特大事故市假日办(黄金周期间)应立即报告“省假日办”总值班室和政府值班室,并立即编写《假日旅游简报》,经“假日办”主任审批后,报送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非黄金周期间发生的事故、事件处理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负责,处理方法同“假日办”一样,及时上报。
2、救援第一的原则:接到上述事故、事件报告后,市旅游局行业科或“假日办”总值班室(黄金周期间)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并责成事发地的有关单位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抓好事故原因调查,跟踪报告后续情况。
3、积极协助的原则:对事发地有关部门正式提出的,希望市有关部门予以协助的要求,旅游局行业科或“市假日办”总值班室(黄金周期间)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事发地有关部门。
4、加强请示的原则:遇有把握不准的问题,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有关领导。
(二)程序
1、事故发生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尽力抢救重伤员,安置好轻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各有关单位到现场,并按紧急救援有关规定做好其他工作;
2、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济源市旅游局报告。市旅游局在接到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会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同时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有伤亡情况的,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被接待单位及家属,要求事发地单位按紧急救援的有关规定接待好受害人或其他亲友;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医疗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5、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6、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7、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传真或其他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有关单位;
(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对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8、事故处理后的书面结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原因及经过;
(2)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
(3)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4)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5)有关方面及事主家属的反映;
(6)事故的遗留问题及其它。
五、预案要求
旅游景区(点)在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在景区接待近饱和数时,要控制客流量;旅行社必须足额投保,并推荐旅游者购买个人保险,要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选择合格的旅游车辆,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旅游星级饭店要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旅游汽车要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