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于提高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仍存在较多问题,有些单位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直接上岗,有些虽进行了公司(厂、矿)级安全教育培训,但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未进行或走过场,员工不了解所在岗位的基本安全知识,不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环境,对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对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环境、设备、性能、状况、操作规程等都不熟悉,安全意识差。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盲目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如何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矿山开采及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谈几点建议。
一、扎实落实新进厂员工、实习人员、转岗、返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须对新上岗临时工、实习人员、新进厂员工、转岗、返岗人员进行核查,必须强制性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三级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每年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经考试合格,并安排进行师带徒后方可上岗作业。通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上岗员工能够辨识出所工作区域的危险源,充分认识到工作区域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春季是大量招用临时工的季节,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对临时工、新进厂员工进行细致到位的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
二、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持证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对安全生产作业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对无资质和无资格证的单位和人员应及时安排进行培训,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定期进行复培复审并建立相关档案备查,杜绝无资质单位和无资格证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三、加强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督导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要求项目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全员参加安全培训,项目建设单位要检查验证施工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效果,并督促项目承包单位对复工项目人员、新进工地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降低项目建设安全风险。